
政策類
1.《國務院關于對外投資的規定》
鏈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6/content_7070755.htm
根據中國政府網于2026年6月1日發布的新聞,國務院總理李強于2026年5月5日簽署國務院令第837號,公布《國務院關于對外投資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在適用范圍方面,《規定》總結長期實踐經驗,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者對外投資,適用本規定。對外投資即境外投資,是指投資者以投入資產、權益或者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直接或者間接獲得其他國家(地區)的企業、資產等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以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活動。投資者包括中國境內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居民個人。對投資者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投資的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在對外投資管理方面,《規定》總結提煉長期以來對外投資管理實踐經驗,并與現行法律規定做好協調銜接:一是國家健全對外投資管理體系,完善調控措施,分類分級實施全過程監管,加強風險防控,提高對外投資的科學性、安全性,推動投資便利化和有效防范風險相結合。二是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有關國家(地區)投資環境變化和風險程度等,制定、調整和實施對外投資政策,明確鼓勵、限制、禁止的對外投資,加強對外投資監管,指導、監督投資者規范投資經營行為。三是與現行制度銜接,明確投資者開展對外投資活動依法需要履行核準備案、信息報告、跨境資金登記等手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四是明確國家健全境外投資安全審查制度,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境外投資及相關資產、權益等的轉讓、處分進行安全審查。五是強化投資者主體責任,要求投資者規范投資經營行為,不得擾亂對外投資市場秩序。
在對外投資保護方面,《規定》對接國際高標準經濟貿易規則,借鑒世界主要經濟體的有關法律和國際通行做法,從四個方面作出規定:一是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對外投資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及時發布有關國家(地區)安全狀況,提示投資風險,指導和幫助投資者做好安全風險防范,維護國家海外利益和投資者合法權益。二是中國根據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則,與其他國家(地區)、國際組織等開展執法領域合作與交流,保護投資者及其投資的企業、項目所屬員工和資產等的安全以及有關組織、個人的正當權益。國家積極商簽多雙邊貿易投資協定等國際經貿協定,提高對外投資保護水平,促進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三是國家依法為在其他國家(地區)投資的中國公民、組織及其在該國家(地區)投資的企業、項目所屬中國籍員工提供領事保護與協助,維護其正當權益。中國政府作出避險安排的,有關組織、個人應當配合。四是鼓勵投資者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多種方式化解對外投資有關矛盾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核算指南(試行)》
鏈接: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606/t20260601_1405631.html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26年6月1日發布的新聞,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決策部署,推動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生態環境部、國家統計局和國家數據局于2026年5月6日制定了《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核算指南(試行)》(發改能源〔2026〕622號,以下簡稱“《指南》”)。《指南》凝聚各方共識,統一明確了省市兩級和電力用戶的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核算方法,用于指導各層級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核算工作,支撐電力消費間接碳排放核算,促進電能量交易、綠證交易、碳排放核算等不同政策機制有效銜接,更好推動碳排放雙控制度實施。《指南》自印發之日起試行,用于2026年及以后年份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核算。
《指南》分類認定每千瓦時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的歸屬,明確了三種認定方式:一是物理認定,包括非化石能源電力自發自用電量、綠電直連等新業態新模式的自用電量、非化石能源發電項目生產耗用電量等方式;二是交易認定,包括非化石能源電力參與電能量交易、綠證交易等方式;三是分攤認定,主要針對未參與物理認定和交易認定的非化石能源電量,為確保核算的完整性,納入省間分攤和省內分攤。
《指南》分層明確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量的核算方法,明確了省級、地市和電力用戶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量的具體核算方法。省級行政區域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量,根據本省非化石能源發電項目發電量、省間交易認定量及省間分攤量進行核算。地級行政區域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量,根據轄區內全體電力用戶的物理認定、交易認定和省內分攤量以及非化石能源發電項目的物理認定量(即非化石能源發電項目生產耗用電)進行核算。電力用戶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量,根據自身物理認定、交易認定和省內分攤量進行核算。這既考慮了不同層面數據口徑的銜接統一,又避免重復核算。在同一層面核算中,每千瓦時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量,只采用一種認定方式、只認定給了一個主體,確保核算方法的科學性。
3.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在云霄直流開展輸電權市場化交易的通知》
鏈接: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606/t20260602_1405668.html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26年6月2日發布的新聞,為提升電力系統互補互濟和安全韌性水平,推動云霄直流通道有序高效利用和成本合理分擔,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跨電網經營區常態化電力交易機制方案的復函》(發改體改〔2025〕915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定價辦法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25〕1490號)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于2026年5月21日制定了《云霄直流輸電權市場化交易方案(暫行)》(以下簡稱“《方案》”)。自2026年6月1日起,按照《方案》以月度及以內交易起步,在云霄直流通道開展輸電權市場化交易。
在交易方式方面,落實經云霄直流優先發電計劃開展的電能量交易,優先使用云霄直流通道、相應分配云霄直流物理輸電權。
在價格限制方面,輸電權報價下限按照通道準許收入考慮規劃利用小時數折算確定,云霄直流輸電權報價下限為每小時25.6元/兆瓦;云霄直流輸電權報價上限暫定為每小時100元/兆瓦。報價上下限如需調整,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確定。
此外,《方案》對月度輸電權交易、月內輸電權交易和現貨輸電權交易等交易組織事項、潮流方向與最小功率、交易結算以及信息披露作出了規定。在交易結算方面,按各周期、各時段輸電權交易價格及云霄直流送出側結算電量,對輸電權費用開展月度結算。輸電權費用均由購電方承擔,開展跨經營區現貨電能量交易時,由實際存在購電需求的市場成員承擔。交易過程中的因云霄直流換流站站損、交直流通道損耗等產生的線損折價,由購電方承擔。
4.三項化工行業標準《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電石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合成氨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甲醇企業》征求意見
鏈接:https://std.miit.gov.cn/#/ShowNoticeBPDetailsXd/3
2026年6月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稱,根據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相關標準化技術組織已完成《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電石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合成氨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 甲醇企業》3項化工行業標準外文版的編制工作。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現予以公示,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期內反饋。
公示時間:2026年6月3日-2026年7月2日。
5.生態環境部《關于優化排污許可證(副本)格式的通知》
鏈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606/t20260608_1158792.html
2026年6月4日,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加快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推動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生態環境部組織修訂了排污許可證(副本)格式(以下簡稱“《格式》”),將于2026年8月15日起分行業分批次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開展排污許可證(副本)更新。
優化《格式》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提高便捷性和易讀性,滿足基層和企業的使用需要。二是聚焦管控核心,提升依證執法效能的需要。三是填補制度空白,實現全要素管理的需要。
排污許可證副本將圍繞核心制度建設的目標進行全方位優化,以適應排污許可全要素、全聯動、全周期管理要求,具體變化主要有五點:
一是實行分要素管理,推動聯審聯查責任落實。針對排污許可證內容多、容易遺漏等問題,生態環境部按照大氣、水、固廢、噪聲、土壤等要素,分別記載其對應的污染物排放要求,形成大氣分冊、水分冊、固廢分冊、噪聲分冊、土壤分冊。
二是按排放口整合信息,構建“一口一表一碼”管理框架。針對排污許可證內容分散、難執法問題,生態環境部將同一個排放口的基本信息、污染設施信息、排放要求、監測要求、管理要求等都整合到一張表格中,形成一個排放口一張表,實現信息集中展示與快速查閱。同時在每個排放口上標記唯一的二維碼圖譜,基層執法人員輕松“掃一掃”就可以知道排放口所有管控信息。
三是預留許可排放量位置,為全量許可做好支撐。將許可排放量管控要求匯總到一張表中,形成污染物許可排放總量表,并在表中為主要排放口按類型預留許可排放量位置,一般排放口及無組織排放預留合計許可排放量位置,為推動全面實行全口徑許可排放量做好支撐。
四是增加土壤污染防控內容,落實全要素管控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針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增加土壤分冊,內容包括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布點、頻次、指標以及污染隱患排查整治等環境管理要求。
五是簡化與排放不直接相關內容,同步做好信息服務保障。刪除排污許可證中涉及企業產品產能、原輔材料及燃料等與污染物排放不直接相關的內容,進一步聚焦固定污染源排放管理核心內容。同時持續做好信息服務保障,將該類內容的電子信息保留于許可平臺,相關業務司局開展重點工作時仍可以查詢參考。
6.生態環境部發布《核安全文化建設通用指南》《核安全文化評估實施指南》2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
鏈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606/t20260602_1157641.html
2026年6月4日,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推動涉核企事業單位加強核安全文化建設,促進核行業形成核安全文化建設、評估、改進的有效機制,生態環境部批準《核安全文化建設通用指南》(HJ 1475—2026,以下簡稱《建設指南》)、《核安全文化評估實施指南》(HJ 1476—2026,以下簡稱“《評估指南》”)兩項標準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并予發布。上述標準自2026年8月15日起實施。
《建設指南》規定了核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要素和實施有關內容。《評估指南》規定了核安全文化評估的評估目的、評估內容和實施流程有關內容。核電集團等其他組織亦可參照執行。《建設指南》適用于指導核設施營運單位和為其提供設備、工程以及服務等的組織開展核安全文化建設,《評估指南》適用于指導上述單位和組織開展核安全文化評估活動。核電集團等其他組織亦可參照執行《建設指南》《評估指南》。
《建設指南》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建設目標,通過系統開展核安全文化建設,構建嚴密的核安全責任體系,持續完善核安全管理體系,識別并有效消除核安全隱患,使維護核安全成為全行業從業人員的內在共識和自覺行動;二是明確建設要素,充分吸納國際研究成果與國內實踐經驗,提出8個方面基本要素,并細化分解為若干分項要素,豐富建設內涵;三是明確建設流程,從壓實建設責任、制定規劃計劃、開展培訓宣貫、實施評價改進等方面,對組織實施工作作出規定。同時以附錄形式匯總良好核安全文化的具體表現。
《評估指南》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評估目標,堅持問題導向,深入排查核安全文化方面存在的偏差與薄弱環節,推動持續改進提升;二是明確評估重點,對照《建設指南》規定的基本要素和分項要素,明確評估內容與重點,并給出問卷調查、文件查閱、人員訪談、行為觀察等相應評估方法;三是明確評估流程,明確評估啟動、評估準備、現場評估以及改進落實等流程要求。同時以附錄形式給出具體評估方法指導。
7.行業標準《礦山儲量“一表三圖”編寫規范》(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鏈接:http://www.nrsis.org.cn/seekPublicAdvice/pagePublishAdviceStdList/10003679
2026年6月5日,全國自然資源與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稱,由甘肅省地質調查院承擔的《礦山儲量“一表三圖”編寫規范》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的編制工作,現公開征集各有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和建議。
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6年7月5日。
8.三項石化行業標準《石化行業智能工廠 操作報警系統技術要求》《石化行業智能工廠 異構網絡互聯要求》《石化行業智能工廠 操作報警系統技術要求》征求意見
鏈接:https://std.miit.gov.cn/#/ShowNoticeBPDetails/2
2026年6月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稱,根據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相關標準化技術組織已完成《石化行業智能工廠 操作報警系統技術要求》《石化行業智能工廠 異構網絡互聯要求》《石化行業智能工廠 操作報警系統技術要求》3項石化行業標準的編制工作。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現予以公示,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期內反饋。
公示時間:2026年6月6日—2026年7月5日。
9.自然資源部關于第八批廢止的部門規章的決定
鏈接:https://f.mnr.gov.cn/202606/t20260605_2931308.html
2026年6月5日,自然資源部發布《自然資源部關于第八批廢止的部門規章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該決定由2026年5月27日自然資源部令第21號公布,經2026年4月29日自然資源部第3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
《決定》廢止《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及《海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兩項部門規章。
10.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成品油零售領域全面推廣“交易即開票”有關事項的公告》
鏈接: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50347/content.html
2026年6月8日,為提升成品油消費者開具發票便利度、降低企業經營管理成本、強化成品油零售領域稅收監管,國家稅務總局在前期試點基礎上,印發《關于在成品油零售領域全面推廣“交易即開票”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自2026年11月1日起,在全國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全面推廣“交易即開票”,實現加油交易與發票開具無縫銜接。
《公告》指出,“交易即開票”是指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完成銷售成品油交易后,按照交易數據通過稅務部門樂企平臺即時向購買方開具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交易即開票”覆蓋成品油零售領域不同交易場景,包括購買方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互聯網平臺等形式支付加油款以及通過加油卡、現金等形式支付加油款等。
《公告》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應當于2026年11月1日前實現“交易即開票”,未如期實現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公告》強調,稅務機關嚴厲查處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使用非本單位收款碼收款等各類規避稅收監管的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責令改正,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構成偷稅的,還將依法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罰款。
11.行業標準《自然資源地籍調查數據質量檢查規范》(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鏈接:http://www.nrsis.org.cn/seekPublicAdvice/pagePublishAdviceStdList/10003587
2026年6月12日,全國自然資源與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稱,由中國國土勘測規劃院承擔的行業標準《自然資源地籍調查數據質量檢查規范》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的編制工作,現公開征集各有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和建議。
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6年7月12日。
12.行業標準《光伏產品分級分類 第1部分:光伏組件》征求意見
鏈接:https://std.miit.gov.cn/#/ShowNoticeBPDetailsXd/3
2026年6月1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稱,根據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相關標準化技術組織已完成電子行業《光伏產品分級分類 第1部分:光伏組件》行業標準的編制工作。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現予以公示,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期內反饋。
公示時間:2026年6月13日-2026年7月12日。
1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組織開展地熱能高質量開發利用試點工作的通知
鏈接:https://www.nea.gov.cn/20260615/ebbeeb6d9e804a658ac13d70b2e4bd6f/c.html
2026年6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組織開展地熱能高質量開發利用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26〕55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十五五”時期,通過地熱能高質量開發利用試點建設,形成較為完善的區域地熱能開發利用管理和政策體系,建成一批技術先進、管理規范、效益顯著的規模化地熱能開發利用項目,形成可復制推廣的淺層、中深層地熱能開發利用的典型技術路線與運營模式。
《通知》提出中深層地熱能、淺層地熱能及多元化應用三個重點發展方向。國家能源局負責組織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地熱能高質量開發利用試點工作,根據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報送情況,統籌公布試點名單,指導試點項目建設,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負責本地試點實施方案的組織編制和評估匯總,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將試點申報表、實施方案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能源司)。
新聞類
14.國家能源局發布2026年4月全國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交易數據
鏈接:https://www.nea.gov.cn/20260602/a7e494c0ee274b839b9febc63b74d861/c.html
2026年6月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26年4月全國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交易數據。
2026年4月,國家能源局核發綠證2.37億個,涉及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181.48萬個,其中可交易綠證1.77億個,占比74.85%。本期核發2026年3月可再生能源電量對應綠證1.71億個,占比72.16%。
2026年4月,全國交易綠證7110萬個,其中綠色電力交易綠證2972萬個。
2026年4月,全國單獨交易綠證4138萬個,其中電量生產年為2024年的綠證交易422萬個,平均價格1.12元/個;電量生產年為2025年的綠證交易3512萬個,平均價格4.63元/個;電量生產年為2026年的綠證交易204萬個,平均價格5.84元/個。
15.2026中國國際礦業大會將設礦業權交易“大賣場”
鏈接:https://www.mnr.gov.cn/dt/ywbb/202606/t20260603_2930991.html
根據中國自然資源報于2026年6月3日發布的新聞,5月28日,中國礦業聯合會發布《2026(第二十八屆)中國國際礦業大會關于舉辦礦業權交易專場活動的通知》,對大會期間礦業權轉讓大市場專場交易活動的內容、形式及有關報名的具體事宜進行了說明。
由中國礦業聯合會主辦的2026(第二十八屆)中國國際礦業大會將于9月10日至12日在天津召開。為深入貫徹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要求,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探索完善礦業權市場轉讓體制機制,推動礦產資源要素規范、高效流通與配置,大會期間將繼續舉辦礦業權轉讓大市場專場交易活動。
專場活動交易內容主要分為4個方面:一是礦業權,包括探礦權、采礦權的轉讓以及勘探、開發合作等。二是股權,礦業公司及其所屬項目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權交易,包括收益權及相關資產權益的轉讓及合作等。三是礦產品及機械設備,礦產品現貨、期貨及相關組合;勘查及開采機械設備和相關物資的交易與合作。四是技術、工程及其他礦業要素,地質勘查、礦山工程、采礦選礦技術、專業咨詢服務及符合國家政策的其他礦業要素的交易與合作。本次交易形式靈活多樣,自主協商、委托競爭、定向撮合、談判,均可根據需求進行選擇。
據悉,參加專場活動的各方需要填寫報名表,并向中國礦業聯合會提交參會需求登記表、委托書、承諾書、保密函等。報名截止時間為7月31日,其中委托競爭、按規定進場交易等項目于7月15日前報名。
16.2026年6月4日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
鏈接:https://www.ndrc.gov.cn/xwdt/xwfb/202606/t20260604_1405695.html
5月21日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以來,國際市場原油價格震蕩下行后近日有所回升,本次調價的前10個工作日平均價格低于上次調價前10個工作日平均價格。
根據國際市場油價變化情況,自6月4日24時起,國內汽、柴油(標準品)價格每噸分別下調525元、505元。
17.我國海上最大規模淺層巖性油田一期開發項目全面投產
鏈接:https://www.nea.gov.cn/20260605/eae228db07b64b4592bad946ec5bf277/c.html
根據人民日報于2026年6月5日發布的新聞,記者從中國海油獲悉:我國海上最大規模淺層巖性油田——墾利10—2油田群開發項目(一期)近日全面投產,油田原油日產超2800噸,為全國第一大原油生產基地——渤海油田持續穩產上產提供重要支撐保障。墾利10—2油田位于渤海南部海域,探明原油地質儲量超1億噸,是渤海灣盆地凹陷帶淺層發現的首個億噸級巖性油田。
18.生態環境部發布《2025中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鏈接:https://www.mee.gov.cn/hjzl/sthjzk/zghjzkgb/202606/P020260604583244574595.pdf
2026年6月5日,生態環境部正式發布《2025中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以下簡稱《公報》)。
《公報》由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應急管理部、國家統計局、中國氣象局、國家能源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鐵路局、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澳門特區政府環境保護局共同編制。
《公報》顯示,2025年,全國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環境安全形勢保持穩定,公眾生態環境滿意度連續5年超過90%。“十四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生態環境保持改善態勢、向好趨勢:環境空氣質量持續向好;地表水環境質量穩定改善,地下水水質保持穩定;管轄海域海水水質保持穩定,近岸海域海水水質持續改善;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自然生態狀況總體穩定;地級及以上城市聲環境質量總體良好;核與輻射安全態勢總體平穩。
19.《2025年中國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公報》發布
鏈接:https://gi.mnr.gov.cn/202606/t20260608_2931390.html
2026年6月8日,自然資源部發布了《2025年中國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公報》(以下簡稱《公報》)。
《公報》指出,近年來,我國海洋觀測監測能力不斷提升,形成了集海洋站、雷達、浮標、船舶、無人機、衛星遙感于一體的“岸海空天”綜合觀測監測網,監測要素涵蓋海洋生物、水文氣象、水體環境、沉積環境,監測區域以近岸海域為重點,覆蓋我國管轄海域。2025年,自然資源部組織對14條近海標準斷面、1579個近海監測站位開展生態趨勢性監測,對126個典型生態系統分布區域和350個典型海島開展調查監測,對赤潮、滸苔綠潮、海洋低氧等海洋生態風險和問題開展預警監測。
調查監測結果顯示,2025年我國海洋生態狀況總體保持穩定,局部有所改善。珊瑚礁、海草床、紅樹林、海島生態系統狀況以優良為主。重點海灣和河口的生物群落結構基本穩定,優勢類群沒有發生明顯更替,沉積環境保持良好,部分區域仍存在海水富營養化現象。近岸海域浮游生物、大型底棲動物的物種多樣性指數與近五年平均值基本持平,表層海水鹽度、酸堿度、無機氮、活性磷酸鹽、化學需氧量和底層溶解氧濃度與近十年平均值基本持平。受全球氣候變化等因素影響,2025年夏季,我國近海表層水溫較常年同期偏高0.7℃。赤潮發現次數和面積較近十年平均值有所下降,滸苔綠潮、局地性生物暴發、河口低氧等海洋生態風險依然存在。
20.《2025年全國海水利用報告》發布
鏈接:https://gi.mnr.gov.cn/202606/t20260608_2931374.html
2026年6月8日,自然資源部海洋戰略規劃與經濟司發布了《2025年全國海水利用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報告》顯示,2025年全國現有海水淡化工程167個,工程規模3076805噸/日,比2024年增加了221283噸/日,分布在遼寧、天津、河北、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海南等10個沿海省(區、市)。全國海水淡化產水以工業用水為主,主要為沿海地區的石化、鋼鐵、電力等產業發展提供用水保障;另有少部分用于生活用水,主要集中在海島地區和個別沿海缺水城市。
我國海水淡化以反滲透技術為主,2025年國內應用反滲透海水淡化技術的工程規模占比達70.54%。經過多年持續攻關,自主海水淡化核心技術裝備研制取得重要突破,創新驅動成效凸顯。反滲透膜、高壓泵、能量回收裝置等反滲透海水淡化三大核心部件材料國產化研制取得突破進展,逐步實現自主可控,建成單機3萬噸/日全國產反滲透海水淡化示范線。
2025年,全國海水冷卻用水主要集中應用在沿海火電、核電、石化等行業。據測算,截至2025年底,全國海水冷卻用水量1933.6億噸,比2024年增加了50.2億噸。截至2025年底,全國11個沿海省(區、市)均有海水冷卻工程分布。
國內海水直流冷卻技術成熟,主要應用于沿海火電、核電、石化和鋼鐵等高耗水行業,節約替代了大量淡水資源。2025年,遼寧省、山東省、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年海水冷卻用水量均超過百億噸。截至2025年底,我國已建成海水循環冷卻工程24個,總循環量為206.3萬噸/小時。
21.國家能源局召開2026年油氣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管道保護工作會議
鏈接:https://www.nea.gov.cn/20260609/ac48ec51a7424373a377eb7126107e19/c.html
根據國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9日發布的新聞,6月3日,國家能源局在北京召開2026年油氣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管道保護工作會議,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能源強國、保障能源安全的決策部署,大力加強油氣基礎設施重大項目投資建設,持續做好油氣管道保護工作,促進油氣行業高質量發展。
22.國家能源局發布《2025年度中國電力市場發展報告》
鏈接:https://www.nea.gov.cn/20260609/2d1bf220b5a642e2b1199a015bd6cf13/c.html
2026年6月9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25年度中國電力市場發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以全景視角梳理了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初步建成的標志性進展,多維呈現各地市場建設動態,前瞻性提出2026年市場建設重點方向。
23.生態環境部召開部常務會議
鏈接:https://www.mee.gov.cn/ywdt/hjywnews/202606/t20260612_1159185.shtml
2026年6月12日,生態環境部召開部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十五五”規劃》《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十五五”規劃》《生態環境監測“十五五”規劃》《優化調整低效無效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工作方案》。
24.煤電企業綠色低碳轉型提速
鏈接:https://www.nea.gov.cn/20260612/84974cfb4222407ab249b69cfdd63f84/c.html
根據證券日報于2026年6月12日發布的新聞,6月7日,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家能源集團”)發布的消息顯示,我國自主研發的氫煤混燒技術首次實現了50%綠氫大比例摻燒以及100%純氫燃燒,標志著清潔低碳氫煤混燒技術取得重大突破。
“雙碳”目標下,煤電在能源體系中的功能定位正加速重構。今年以來,低碳技術創新持續賦能煤電行業綠色低碳轉型。氫煤混燒、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及熔鹽儲熱、高效超超臨界發電等關鍵技術不斷取得突破,為存量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與轉型升級提供了全新路徑。
5月30日,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熱電廠二期項目4號機組應用的世界首例耦合煙氣熔鹽儲熱鍋爐實現一次點火成功,為煤電高效靈活轉型提供全新技術路徑。
在碳捕集技術方面,5月12日,國家能源集團基于實際燃煤煙氣的千噸級碳捕集試驗平臺順利通過72小時試運行,該平臺設計年二氧化碳捕集量達1000噸,煙氣處理能力650標準立方米每小時。
煤電行業上市公司正加快工藝革新與低碳改造步伐。
25.光伏行業邁向更加理性、穩健、可持續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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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民日報于2026年6月12日發布的新聞,“十四五”時期,我國光伏發電轉換效率等屢次刷新世界紀錄,實現技術持續迭代和成本快速下降。“十四五”時期,我國光伏制造端年產值突破1萬億元,出口總額突破1800億美元,累計裝機突破1200吉瓦,組件出口國家和地區超200個。2025年,我國多晶硅、硅片、電池產能在全球占比均為九成以上,組件產能在全球占比達八成以上。
2024年以來,我國光伏產品在海外市場面臨日益激烈的惡性競爭,呈現“量增價減”態勢。2024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將部分成品油、光伏、電池、部分非金屬礦物制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下調至9%。取消出口退稅政策是在此前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進一步作出的政策調整。此外,隨著國際市場對產品質量、碳足跡、認證合規等要求持續提升,低質同質化、貼牌仿冒及不合規產品的生存空間將被進一步擠壓,行業集中度有望持續提升。
在轉型升級過程中,光伏企業積極構筑技術護城河,拓展新增長點。例如,加速推進無銀、低銀技術量產,降低對白銀的依賴;儲備鈣鈦礦及疊層電池技術,推動產業化落地;構建光伏與儲能、氫能的綜合能源生態;拓展商業航天、車載光伏、消費電子等新型光伏應用市場。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認為,依靠低價競爭難以形成長期競爭力,企業應立足海外差異化場景制定方案,提升產品附加值;堅守經營底線,合理定價,保障穩健盈利基礎;同時,將合理比例的利潤投入前沿技術研發,以持續的技術迭代筑牢品牌壁壘,形成“品牌溢價+場景增值+技術領先”的良性循環,擺脫低價內卷困境。
26.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發布《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報告2025年度》等多份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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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在京隆重發布《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報告2025年度》《抽水蓄能產業發展報告2025年度》《中國可再生能源工程造價管理報告2025年度》《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報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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